清朝俞樾的《右台仙馆笔记》中记了这么一件事,乾隆年间有位姓甲的中产阶级,家里有一妻,一妻弟,一仆一媪,无子。结果婚后不到一年,甲某挂了,又不到一年,妻弟也挂了,这一仆一媪一看,我靠,甲夫人有毒啊,克男人,快跑吧!于是仆妪皆散去,留甲妇人一人。
但甲妇人克男人的名头已经传开去了,一开始还有好心人让她帮忙洗洗衣服,干干杂活,分些食物给她,后来也接不到这样的活了,生活饥寒交迫。
就在过不下去的时候,县官家的老媪找上门来了,说,“我有一计,可以让你暂时免受饥寒,不知道你愿不愿尝试?”
甲妇人都快饿死了,恨不得让老媪用10倍语速快进说。
老媪慢吞吞地说,事情是这样的,咱们新来的县官啊,是个变态,啊不是,是程朱理学的狂热爱好者,推崇“存天理灭人欲”那套,特别讨厌妓女,每天都要找妓女去衙门里批斗,去打板子,还非常喜欢脱光了打,连妓女都感觉到羞耻,所以现在妓女们一起众筹了一个“代打基金”,谁愿意顶替她们去挨板子,“受杖一,予钱千也”;而且你想一下,你是冒名顶替,只是受了皮肉之苦,名誉受影响的还是那些妓女,是不是非常划算?
甲妇人一听,欣然答应,这差事做了一年,“妇竟积二百余金,以其夫之丧归葬”,你看,要不说三百六十行,行行出状元呢?连挨打都打的自己发财了,你还有什么借口不好好努力挣钱?
哈哈哈扯远了,回到甲妇人,一开始人们都说甲妇人顽钝无耻,但等到甲妇人用积攒的200金葬了自己的丈夫和弟弟,人们才又开始称赞甲妇人“有贞有义”。
这个例子的原文里很大篇幅都是写那“受笞之妇”,写她的无奈、含冤和昭雪,但我更关注那个“爱笞裸妓”的县令多一些,诚如所见,“平等”、“双方自愿”这些现代文明中BDS慕行为里的共识在他身上是不存在的,当他的这种“变态”的爱好和真实的权力叠加在一起,就会形成非常畸形的社会现象。
因此这也又从侧面印证了,为什么现代的、健康的BDS慕关系前提里双方必须是平等的,不存在权力压制的;所有虚拟的“权力交换”必须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,否则久而久之,就会出现上文中的怪诞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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